中医师承招生-关注中医技能教育

发布时间:11月02日    文章来源:江苏成教网

       为了帮助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能够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完善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制度,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方式和途径,根据国务院22号文件和卫生部52号令关于《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特举办传统医学师承培训,有关事宜如下。



中医师承招生.jpg



    一、项目简介


  驰宇教育培训中心(苏州校区)为师承人员和指导老师提供对接平台,以使其相互自愿建立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对接双方师承人员和指导老师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统一组织进行公证。


  二、师承对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


  2.具有高中文化水平的中医药从业者或热爱中医药事业并且有意从事该项工作的;


  3.民间中医、乡村医生等基层中医药从业者;


  4.行医多年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


  5.西医改学或兼学中医者;


  6.中医特色疗法、一技之长人员及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要求资质者。


  三、师资力量


  由中国特色中医研究会专家委员会、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中医院教授和知名中医专家担任指导老师。


  四、证书功用


  证书注册于卫生部,人事部,教育部网站。永久注册和更新。取得该证件能从事或经营中医,民族医等传统医学医疗活动。


  五、中医师承认证


  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非医学类专业人员。


  六、申请方式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七、考核合格者由负责组织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并报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相关阅读

预约试听

在线报名

在线咨询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