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考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报考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05月02日    文章来源:江苏成教网


驰宇教育为您带来江苏省自考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报考有关事项通知!现将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报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是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必须遵循高等医学教育规律,遵守行业人才准入的有关规定。目前,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包括:护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中药学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药学专业(独立本科段)。

从即日起,江苏省开考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报考条件将按照全国考委的文件精神进行调整。

具体如下:

中药学(基础科段、本科段):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药学(独立本科段):具有医药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医药类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护理学(专科):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有2年(含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职称、目前在护理岗位上工作者可以报考。

护理学(独立本科段):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教师及护理干部可以报考。

二、各市、县(区、市)自考办要切实加强对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报考条件的宣传,严格遵照以上各专业报考条件要求,严格审查新报考考生的相关材料。各专业报考需审查材料如下:
 

中药学(基础科段、本科段):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满三年的在职证明。

药学(独立本科段):医药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在职证明(在本单位从事医药岗位工作)。

护理学(专科):中等卫生(或护理)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在职证明(从事护理工作满2年且目前仍在护理岗位上工作)。

护理学(独立本科段):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在职证明(目前在本单位从事护理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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