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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转考_自学考试如何办理转考?

发布时间:03月23日    文章来源:江苏成教网

  一、省内转考:

  经市自考办审核同意,打印《转考登记表》一式两份,《转考登记表》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转出及转入城市名称、合格课程成绩。一份由转出市自考办留存,一份密封交本人自带、直接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各市自考办将转出考生名册及转出信息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根据转考信息下发报名数据库后,考生才能再转入地报考,仍使用原准考证。

  二、省际转考:

  首先,考生需要在转入的省市报名,并取得需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

  其次,到原考籍所在地办理转出手续。办理考籍转移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居民身份证,转入省市的准考证,到转出考籍所在区、县(市)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要注意各地自考办办公时间不同,部分省市全年办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办公。

  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须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自考办。

  最后,到现在省市办理转入手续。考生应在转入省市自考办办公时间,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另外,需要注意特殊规定:

  部分省市对自考转入的考生有严格限制,如将专科考籍转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满5门课程才可以办理北京地区的毕业证,将本科考籍转入北京则要考满4门才可以办理毕业证。部分省市对转出也有严格要求,以吉林省为例,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及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或有违纪情况的考生不得转出。针对这些特殊规定,考生可上网查看各地转考政策, 最好致电当地考办咨询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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