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09月28日    文章来源:江苏成教网

  盐工研[2020]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0]3号(附件1)等文件相关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2020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计划”)申报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1.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

  2.创新计划(自然科学类)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项1.5万元。

  二、申报对象

  1.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毕业答辩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2.原则上学术型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四、项目管理

  1.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2.项目承担者的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

  3.研究生处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评审、经费安排、过程管理、结项考核和绩效评价等。

  五、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人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并于2020年4月10日23:00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未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的不允许进入下一环节。

  2.创新计划通过研究生自主申报、所在学院择优推荐、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推荐省级申报项目,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

  六、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者《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2份;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表》1 份;(盖学院公章)

  2.电子材料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或者《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命名规则:计划简称(科研或者实践)+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如“实践CX10305盐城工学院0852工程-硕士李书文”)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表》(附件4);

  (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信息表》(附件5)。

  3.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0年4月15日前(如因疫情等特殊情况截至时间发生变动,将另行通知),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行政楼42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jsc@ycit.cn。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项目申报人自行备份。

  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杨老师,电话:13401773631。

  研究生处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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