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01月26日    文章来源:江苏成教网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做好“十四五”期间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1〕3号)的安排,现就我校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的建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根据目前工作安排,学位中心将会聘请入库专家承担全国博、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也会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部分专家参与专业学位案例评审、专业学位认证、研究生党建双创、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学位授权审核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

  本次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两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主要包括更新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并补充行政职务、党内职务、职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兼职情况等信息。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三、填报要求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并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专家信息填写工作。

  2.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和《常见问题》(附件4)。

  3.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居民身份证号(或护照号、军人军官证号等)、移动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仅用于评审工作,学位中心将对专家进行身份验证后方能入库,信息不符或错误的专家将不能入库。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1年3月5日之前将《专家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纸质版(双面打印后领导签章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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