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01月26日    文章来源:江苏成教网

  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自2019年6月我校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的悉心指导下,在广大研究生同学的共同努力下,研究生会围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规定,经研究,并经江苏省学联、校党委、校团委批准,决定于2021年1月9日召开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团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回顾和总结过去一年以来研究生会工作的成绩与经验,科学规划研究生会未来一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转变作风,创新机制,完善组织体系,强化思想引导,团结带领全校广大青年学子不断砥砺前行,贡献青春力量,实现青春梦想,为加快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的一流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六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3.审议、表决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

  4.听取、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改报告;

  5.听取、审议《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三、大会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1年1月9日(周六)下午13:00

  会议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丰盛健康楼学术报告厅

  四、大会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代会是我校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培养单位和全体研究生要通过此次大会的召开,进一步凝心聚力,深化改革,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

  2.认真组织。各培养单位要引导学生代表深化对代表身份的认识,积极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要按照会议安排,配合各代表团组织好本单位的代表及时参与会议议程和有关安排,参会代表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3.做好宣传。各培养单位要深入广泛地在研究生中宣传第十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使全体研究生关心、关注大会,全体代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大会。

  五、其他事宜

  1.请所有与会代表务必于12:30前进场签到并领取大会材料;

  2.请与会人员着正装出席并全程佩戴口罩;

  3.各位代表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本次大会,行使好代表权利,履行好代表义务;

  4.会议期间,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会议当天,请各位代表提前30分钟到场,代表团团长及时清点人数,并报大会秘书组。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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