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11月20日    文章来源:江苏成教网

  各学院、各研究生院:

  经学生申报、学院核对,2020-2021学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研究生名单已提交财务,请于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5日晚10:00在学校财务缴费平台上缴费,11月15日晚10:00后缴费平台关闭。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学生,视为自动弃保,不再享受医保待遇。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同学,请各位同学务必按时缴费。

  教育管理科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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