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11月03日    文章来源:江苏成教网

  相关学院:

  为确保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校时间

  1.老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20年8月22-23日,8月24日上课。

  2.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20年8月29-30日,8月31日上课。

  二、教学安排

  1.课堂教学

  2020级校内研究生本学期具体课表已发至相关学院;2020级联培研究生的公共课、公选课研究生处已统一安排,其它课程请各相关学院待研究生报到入学后,根据个人培养计划予以安排,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为做好防疫工作,保证研究生学习进度和质量,2020级研究生到校后前两周线上授课,从第三周开始转为线下授课。任课老师可以采用学堂在线、QQ群、学习通、钉钉等平台线上授课,并做好线上教学资料的留存。2020级研究生在线课程授课安排详见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在线课程信息汇总表》。

  2.实习实践

  根据上学期的工作安排,各学院自行组织2019级研究生专业实习实践。实践时间为2020年9月份到2021年3月,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不得私自返校。各培养学院与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做好沟通工作,统筹考虑学位论文开题与实习实践环节的执行,做好本学期研究生实习实践环节安排。

  3.学位论文

  各相关学院务必扎实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压实导师培养研究生的第一责任。11月下旬开展2018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12月底2018级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实验环节及论文初稿。12月底开展2019级研究生论文开题工作,可采用线上开题方式。

  三、工作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做好意识形态教育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研究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包括实验室安全),导师为第一责任人,学院为主体责任,研究生处为监管责任。

  2.导师全面负责研究生在校日常管理,尤其需要加强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对研究生的校规校纪教育以及加强对研究生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关怀。

  3.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任课教师认真落实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处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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