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 考试科目与面试科目

发布时间:01月20日    文章来源:江苏成教网

  笔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

  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

  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

  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

  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面试科目

  1. 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 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5.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当地教育局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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